是否有保险保障和储蓄投资同时兼顾的保险?
在人寿保险中,两全保险就是既具有保险保障,又具有储蓄投资的功能。
两全保险又称储蓄保险、混合保险。是指被保险入不论在保险期内死亡,还是生存到保险期满时,保险人都给付保险金的保险。这种保险由生存保险同死亡保险合并而成,所以称两全保险。
两全保险具有以下特点:(1)两全保险是人身保险业务中承保责任最全面的一个险种。它既可以保障被保险人晚年生活的需要,又可以排除由于本人死亡给家庭经济生活带来困难的后顾之忧。它是生存保险和死亡保险相结合的产物。(2)由于保险责任大,而且每张保单必然发生给付,所以保险费率比较高,除了长期的两全保险与终身寿险(终身死亡保险)的费率相差不大外,短期的两全保险比其它寿险的费率高得多。(3)由于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不论是生存还是死亡,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总可以获得一笔保险金。因此,两全保险在形式上与银行储蓄具有;一定的相同之处,所以两全保险也叫储蓄保险。
由于两全保险的费率较高,保险人对投保人所缴纳的保险费要计息。所以它的储蓄性较强。这种储蓄性特点使其保单具有一些特殊用途。它不仅具有与终身寿险保单相同的现金价值,从而使保单所有人能够在保单期满前享受各种储蓄利益,还可以在商业往来中作为财产保证,在个人借贷中作为债务的抵押品,最重要的是作为一种投资工具。此外,如果被保险人存活至保单期满,他还可以领到一笔相当于储蓄存款的保险金。被保险人可以用这笔保险金来投保养老金保险,以保障其晚年生活,或派作他用。
另外,若从人寿保险数理的角度看,两全保险的净保费是闩—-期限生存保险和死亡保险净保险费的总和,所以,两全保险的保费要比单纯的生存保险或死亡保险高。从两全保险的保单价值上分析,则会发现,两全保险中的危险保费(用于死亡给付)和保险保费(用于死亡给付之外的保费),随着投保时制约延伸向相反方面发展。也就是说,保单中的危险保费逐年递减,至保险期满日为零。而储蓄保费则逐年递增,至保险期满日为投保的保险金额。所以,两全保险最能体现人寿保险中保险与储蓄(投资)的两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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