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633
2008年9月9日,上海市人口计生委、上海保监局、市计划生育协会、市人口福利基金会在浦东新区联合举行“上海市独生子女保险计划启动仪式”,标志着本市独生子女保险计划全面启动。上海市副市长赵雯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
赵雯副市长指出,此次推出的独生子女保险使低标准的普惠措施转化为较高标准的社会保障,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更好的社会保障效应,探索了政府奖励从“鼓励少生”转变为“提高保障”的制度创新,创出一条新路,取得“多赢”的效果。希望有关各方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扩大宣传,加快推进。
同时,继续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大胆创新,针对计划生育群体可能遭遇的特殊困难,针对他们迫切提高保障的现实需求,继续开发与计划生育相关的配套保险,逐步拓展保险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促进计划生育。 据了解,上海市独生子女保险计划是由上海市人口计生委、上海保监局共同推动的第一项计划生育保险产品。承
保对象为出生满30日~16周岁的独生子女,其父母具有上海市户籍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该计划保费为60元,保险期限为1年,包括独生子女疾病身故(保障金额4万元)、意外身故(保障金额4万元)、意外医疗(最高保障金额5千元)、重大疾病(保障金额2万元)等保险责任,其最高保障超过6万元,因而具有低费用、高保障、广覆盖、专定做四大特色。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