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707
为妥善解决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近日,乐东正式启动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乐东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对象主要是该县征地时间在2009年6月18日后符合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这些符合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将纳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范围。
乐东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从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管理时,政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上述养老保险提供一次性缴费补贴,缴费补贴计入征地成本。
乐东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补贴范围、标准及补贴资金管理都作出明确的规定。其中缴费补贴范围规定在2009年6月18日后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政府统一征收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时(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其失地面积重新调剂分配土地的除外),不论征地面积多少,其家庭成员中16周岁以上的在册农业人口(不含在校生、已列入机关事业编制管理的人员、享受财政供养的离退休/职人员)均纳入缴费补贴范围。
为了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乐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县人社局、县农保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等单位各司其职,分工合作。该工作主要包括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申报核定、资金筹集、档案管理及系统到账等阶段来进行。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