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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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消息,自今年7月1日起,山东省上调各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从去年的平均680元/月·人提高到现在的780元/月·人。
记者从山东省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临沂市的失业保险金上调到780元/月·人,比原标准提高了100元。 失业保险金是根据临沂市经济发展状况、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情况进行制定的。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有关通知要求,经临沂市政府同意,自今年7月1日起,临沂市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这是自去年以来临沂市再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的工作要求,全市统一待遇计发标准,按780元/月·人执行。
据了解,临沂市自2007年来连续7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7年间连涨7次,并于2012年第6次调整实现了全市统一待遇计发标准。 失业保险待遇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人员可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并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失业后要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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