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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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自2009年12月起,辽宁省共有14个县(市)先后分两批开展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大连市、盘锦市和辽阳市弓长岭区也自筹资金启动了试点。
截至目前,全省已在25个县区开展试点,参保人数达到420万人,其中,为103万60周岁以上农村老年人发放基础养老金4.2亿元,人均年增加收入660元。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惠及千万农民、造福百万家庭的德政工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了省长办公会和省委常委会专门研究新农保工作,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在国家确定的辽宁省第三批试点县启动之时,自筹资金全面启动新农保工作。届时所有涉农县区将全部纳入新农保制度覆盖范围,全省1400多万农村居民将陆续参保缴费,320多万60周岁以上的农村老人将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至此,辽宁将成为全国几个率先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的省份之一。
辽宁省全面启动新农保工作,将在国家确定的新农保制度框架内,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执行每人每月55元的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139。新农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新农保基金暂时实行县级管理,逐步提高统筹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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