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国第一个推出大病保险取销病种限制
济南4月18日消息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刚刚召开的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省最新推行的大病保险将从病理角度的“大病”过渡到实际花费的“大额”。据了解,在大病保险上,能够以花费额度来进行大病报销,并且从全省层面实行省级统筹的,山东是全国第一个,到目前为止也是唯一一个。
3月19日,山东省发布《关于开展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意见》,在城乡居民中全面推行大病保险。在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韩金峰表示,2014年是过渡期,“大病”和“大额”并存,到明年,将不再有病种之分,统一为“大额”,大病保险将不看病种,只看花费。比方说,来自菏泽市的农民朋友钟学富,他只有6个月大的儿子因为重症肺炎在济南省立医院住院17天,花费了7万多。如果放在以前,他的儿子因为是肺炎,不在20种大病之内不能享受大病保险。
而按照新规,钟学富的家庭将会成为受益者,他的儿子住院各种费用7万多,政策范围内费用是将近6万元。是这么算账的:按照基本医保报销出来约3万元,个人自负还有3万元,而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万元,也就是说超过这1万元的剩余2万元可以再进行50%补偿,就是可再报销1万元。
新规在花费高的患者身上体现得更加明显。韩金峰举例说,一位农村居民患大病,共花去医疗费30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27万元,基本医保能报销10万元,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部分共17万元。其中,10万元以下部分,扣除1万元起付标准后按50%报销4.5万元,剩下的7万元按60%报销4.2万元,这样大病保险合计报销8.7万元。如果加上基本医保报销的10万元,总共报销18.7万元。如果这位患者的医疗费用再多一些,大病保险最高可补偿到20万元。
目前,山东省人社部门正加紧完善大病保险信息系统,开展药品、诊疗项目目录数据库建立和对码工作。按照山东省的统一要求,4月份,各地要启动大病保险报销工作,对今年1月1号以来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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