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常营项目试行建筑工程质量保险

据悉,北京市第一个启动建筑工程质量保险的是常营项目,28日,市建委委员张玉平表示,建筑工程质量保险明年将在北京市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两限房项目中全面推开。28日,中保财险北分公司与首开集团、住总开发、建工集团、金隅嘉业四家开发企业签订了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协议。这四家开发公司均是常营项目的“甲方”。
建筑工程质量保险是国际通行的建筑工程风险管理方式,可为建筑工程出现的主体结构与渗漏等问题提供风险保障。北京此次推出的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将为业主提供长达十年的建筑物主体结构保险保障,保险公司和工程质量检查机构同时参与建筑施工全过程。
张玉平介绍,实行建筑工程质量保险的项目,建筑物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内由施工方保修,一年后经保险公司指定机构检查通过,保险合同生效。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如果因潜在缺陷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主体结构、渗漏、设备、管线、装修、玻璃幕墙等质量问题,保险公司按照与开发企业签订的保险合同对业主或使用人进行修复或赔偿。
承保建筑工程质量保险的中保财险北分公司责任信用险部总经理任浩煜说,“在发生保险事故后,业主首先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保险公司‘先行赔偿’后,会再向设计、勘察、施工、质量检查控制机构等相关责任人进行追偿。”开发公司投保后会不会上调房价?据悉,目前通行的办法是,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保留5%左右的工程款不支付给施工单位,作为工程质量保修费用。实行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后,可以将这笔质量保修费中的一部分,用作建筑工程质量保险费;此外,如果由保险公司委托监理单位履行检查机构的职责,原由建设单位支付的部分监理费可转为由保险公司支付。
因此,实行建筑工程质量保险的项目不会因为投保而提高成本,因此不会影响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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