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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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按照赵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农民工参保新办法,该县凯悦电力物资公司94名农民工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保险费全部由所在单位缴纳。
截至目前,该县共有36家企业为1911名农民工办理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双创双树”主题实践活动中,赵县对全县农民工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在“低费率、保大病、保当期、用人单位缴费”原则的基础上,出台了农民工参加城镇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制定了更切合该县实际、更为详细的农民工参保新标准,将全县稳定就业农民工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该县新办法规定,全县各用人单位必须为与之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农民工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需按照全县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3.5%为所在单位农民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办理手续后次月1日即可享受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县上年度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暂定为3万元。大额医疗补助资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
该县还规定,农民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后,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灵活就业人员标准继续缴纳、接续以往的医疗保险关系。农民工缴费年龄计算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连续缴费或累计缴费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可按照城镇职工退休人员享受医疗保险的条件享受相应待遇,不存在白交钱的问题。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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