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已形成完整的医疗保险体系
职工医疗保险涉及每个职工的基本利益,我市近年来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强化医保基础工作,已基本形成完整的医疗保险体系,医保覆盖范围迅速扩大,全市现已有15.7万人参保,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的103%。为使全市医疗保险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我市出台了一系列方案、细则和规定,从制度及要求上对全市的医疗保险给予规范,从而使全市形成了统一规范的操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同时实现了医疗保险的网络化、信息化,参保人员的全部医疗活动及费用,都由计算机自动完成,从而进一步达到制度运行的准确、迅速、规范。
与各定点医院和药店的联网,彻底解决了医院和药店费用不能同时结算以及监控手段薄弱的问题,也为基金预警提供了方便。 为加强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管理,方便老干部就医,将离休干部的医疗保障由原来的医院承包,改为个人帐户与统筹基金相结合,取得了满意效果。今年,全市又对关闭破产企业退休的近四万人实行大病医疗保险,解决了长期以来破产关闭企业职工看不起病的问题。具体做法是政府与企业退休人员共同筹资,使用时按照一定比例予以支付。 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了保障,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险十分认同与支持,要求参保的企业职工和从业人员越来越多。参保范围由过去的行政事业及国有企业,扩展到民营、私营企业及社会中介机构、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越来越多的人从医保带来的实际利益看到医保的益处和参保的必要性,参加医疗保险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普遍提高。
从2000年医疗保险制度启动时的1.4万人,到目前的15.7万人,便是很好的印证。 医疗保险制度为参保人员提供了必要的医疗保障,特别是身患大病的参保人员,更有深切感受。就市直单位职工而言,每年向职工收取36元大额医疗保险金,而最高支付额高达8万元,现已有30余名市直单位职工享受到这样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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