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医疗保险九项工作全力促进医改工作进程
今年是完成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三年任务的攻坚之年和收官之年,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医疗保险工作方面将重点做九项工作,努力实现医疗保险事业的新发展,全力促进医改工作进程。
这是记者4月15日从青海省医疗保险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的。这九项重点工作,一是巩固和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确保参保率提高到90%;二是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政策,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三是加强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网络建设,努力实现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四是加快实施步伐,全面实现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州级统筹;五是尽快启动实施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六是彻底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历史遗留问题;七是强化基金管理,提高统筹基本共济能力,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八是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医疗保险经办效率;九是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据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全面完成这九项重点工作任务,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采取调整提高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的报付比例、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范围、增加财政补助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水平等政策措施。
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网络系统,并依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网络平台,推进城镇居民医疗费用的即时结算,年内全面实现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的即时结算。积极采取措施,全面实现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州(地、市)级统筹。启动以州(地、市)级统筹为基础的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工作。进一步核查关闭破产、困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情况,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大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和基数稽核力度,确保医疗保险基金足额征缴。
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的医疗服务行为,对于利用各种手段套取、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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