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青海统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医保待遇水平居全国前列
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了解到,2013年青海省安排资金39亿元,持续提高城乡社会保障水平。出台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险政策,提高了城乡居民低保 和工伤保险等补助标准,统一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并将筹资标准提高到470元,医保待遇水平居全国前列。率先在全国出台实施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办法,城乡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等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职工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人员分别达到89. 5万人、164. 77万人、40. 9万 人、52万人、38. 51万人,分别较上年增加3. 5万人、9.4 万人、10.9万人、2.8万人、0.6万人。全省新农保和城居保参保率分别达到91%和75%,分别超目标1个和5个百分点。高龄补贴和老年人优待政策全面落实,困境儿童救助范围进一步拓展,社会福利和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同时,安排资金33亿元,着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全面实施 “先住院后结算”服务模式,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 支付比例提高到76%。深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基本药物配备率达90%以上,部分医 疗服务项目收费价格得到合理调整。着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加大基层医药人才培训力度,大力推进医疗卫生 基础设施和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
落实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继续推进“康福家行动千村万户工程”,创建820个示范村、 5191个示范户,建立计划生育家庭养老长效机制,提高了 8 项计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全面推行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 检查项目。全省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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