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失业保险与最低工资脱钩
市政府昨天公布修改后的《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宣布开始施行。
《规定》首次明确:失业保险金与最低工资标准脱钩。此举可避免失业保险金标准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产生福利化倾向,促进失业人员积极再就业。 近几年,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单向挂钩。由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不断调整,造成失业保险金标准较高,影响了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积极性,不利于促进再就业。
修改后的《规定》首次明确: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确定及调整,要按照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来确定,使得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脱钩。据介绍,此举与日前本市放缓低保的提高幅度,提高最低工资的增加幅度相类似,是为了拉大最低工资与其他福利性社会保障标准的距离,以鼓励有劳动能力者积极就业,而不是单纯指望依靠低保或失业保险金生活。
此外,按照修改后的《规定》,今后本市失业保险金将可明确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项目的开支。此举使得今年本市的促进就业经费将可增加到6亿元左右。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分析,让失业保险金用于这些开支,也可以更好地促进本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开展。
《规定》作出的四处修改 1.失业保险金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失业人员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的期限由过去的40日调整为60日。 3.扩大了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范围,增加了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支出项目。 4.针对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单位为其连续缴费的时间,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生活补助,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不再按最低工资的40%发放。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