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省保险机构高管人员培训班情况的通报
为进一步增强各级保险机构的法律意识,切实提高依法合规经营水平,提升高管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按照《关于加强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甘肃保监局2009年高管人员培训方案》要求,结合新《保险法》的颁布实施,9月12日、13日,甘肃保监局教育培训委员会在兰州举办了全省保险机构高管人员培训班。
此次培训是在新《保险法》即将正式实施的重要时期举办的一次集中培训,针对2008年以来各保险公司、中介机构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省分公司合规部门负责人和受处罚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个人,以新《保险法》为切入点,以合规经营为核心,以监管要求为重点进行讲解,达到了预期目标。此次培训的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领导重视。保监局党委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张瑞局长亲自审定培训班的方案,对培训班的组织筹备工作给予了明确指导,并亲自参加开班式,代表党委作了重要讲话。
各保险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有关领导亲自安排协调,争取参培名额,体现了各公司对培训工作的重视。各公司职能部门能积极发挥协调组织作用,带领本公司参培人员按时参加培训,确保了培训工作的圆满完成。
二是主题鲜明。培训紧紧围绕当前保险业改革、发展和监管的重要内容展开,全程贯穿了依法合规经营、防范化解风险、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这条主线,培训主题鲜明,富有特色。
三是内容丰富。培训班从学习新《保险法》入手,共包括新保险法解读与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保险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分析及案件通报、保险机构与高管人员监管、保险机构中介业务监管规定、统计数据管理与风险防范监测五个课题,内容涉及财产险、人身险、保险中介、数据统计、高管管理等诸多业务角度,信息量大,实用性强,对于高管人员熟悉监管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四是学风端正。参培高管人员学风纪律和学习劲头很好,能够严格遵守培训纪律,专心听讲,保持了较好的学习热情。最后进行了培训考试,保证了培训工作切实取得实效。此次培训班参培人员来自20家保险机构共计121人,培训总课时达到12节次。经过考核,121人成绩全部合格,培训取得较好成效:一是通过2天的学习,参加培训的高管人员进一步把握了新时期保险业和保险监管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明确了今后工作的思路和方向。二是参培高管人员认清了保险业依法合规经营、防范化解风险、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同时认清了在这些方面自身工作还存在的不足和差距,找到了改善和解决问题的方法途径。三是拓宽了高管人员对行业认识的视野与眼界,丰富了知识结构;拓宽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拓宽了参加培训的渠道。四是高管人员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进一步提高;领导素质、领导能力进一步提高;依法合规意识和防范化解风险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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