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保险在上海率先推行
每户每年交纳60元,在独生子女发生意外风险后,可获最高6万元补助。这是中国地方政府理性面对计划生育政策消极后果的尝试 独生子女意外伤亡后,政府应该如何补偿,一直是中国人口政策的难题。日前,上海市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启动的专门针对独生子女家庭的保险计划,在此方面作出了探索。
近日,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称上海人口计生委)、上海保监局等联合宣布:上海全面启动独生子女保险计划,独生子女家庭可自愿每年交纳60元,在其子女因病身故、意外身故或患重大疾病后,可获最高6万元的补偿。 据了解,上海市是全国第一个全面启动独生子女保险计划的省级行政区。人口学者认为,这是地方政府理性应对现行独生子女政策所导致社会问题的尝试。这表明,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一些负面影响正在显现。 由于独生子女意外伤亡多发,城乡家庭养老压力增大,近年来,中国人口计生部门逐步把注意力放到弥补计生政策所造成的诸多社会问题上。以财政补贴独生子女家庭或制定独生子女保险计划,是目前中国各级政府的主要补偿手段。
2007年6月,国家人口计生委与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计划生育保险试点方案》通知,在全国试点计划生育保险方案,启动了农村计划生育手术保险和独生子女保险。 首批试点单位共计12个,包括上海市奉贤区、天津市东丽区、河北省石家庄市、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浙江省台州市、山东省潍坊市、河南省安阳市、湖北省荆州市、广东市阳江市、广西自治区桂林市、重庆市渝北区、青海省格尔木市等。 据记者了解,上述所有试点完全由政府出资,采取政府主导、社会补助、市场运作的形式,成立计划生育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招标或邀请招标等方式,确定经营计划生育保险产品的保险公司,并签订有关协议。
中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称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司司长于学军说,上述保险产品在险种上虽属个人险,但由于参保人数多,实际上是以团体险定价,属于“政策性保险”。 据于学军介绍,这类上述保险产品可收取较低保费,若经营该保险产品的保险公司出现亏损,各级财政将给予一定的补偿。对独生子女保险计划,人口计生部门积极支持,但各地是否启动试点,可根据本地情况自行决定。 在于学军看来,实行计划生育保险,主要是因为“实行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具有一定的风险”,而现行由政府出资的“独生子女奖励费”对扶持和帮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成效甚微。
上世纪80年代,每个独生子女家庭可享有每月5元的奖励费,但由于该奖励标准长期不变,目前该项费用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影响几乎可“忽略不计”。于学军认为,若把上述独生子女奖励费“转型”为保险已支付保费,可让独生子女意外伤亡的家庭得到更多补偿。而上述计划生育保险正是一次尝试。 对此,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乔晓春认为,这种政府出资对独生子女家庭实行保险补偿的做法无可厚非。但同时还应注重对独生子女伤亡后家庭成员的精神安抚。尤其应该特别关注父母无抚养或生育能力,独生子女伤残严重或伤亡的家庭。
乔晓春在调查中曾走访重庆一个由当地人口计生委组织的“中年丧子父母俱乐部”,该俱乐部的父母大都认为,失去惟一的孩子后,经济的补助并不是首要的事情,反而更渴望心理和精神的抚慰。 乔晓春指出,独生子女风险是公民因履行政府规定的政策义务后而发生的,政府应该弥补其失去多胎生育权后的风险并承担扶助责任。
但事实上,目前各级政府在这方面做得并不多,也不好。 乔晓春对上海等地的独生子女保险计划持保留态度。在他看来,此种保险补偿机制对独生子女意外伤亡的家庭到底有多大帮助,很难有具体、可评估的方法予以证明。事实上,此类保险并不能规避独生子女家庭的意外风险,只算是事后的补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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