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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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截至2011年8月底,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25.3万人,较2005年的404万人增长221.3万人,增长54.8%。工伤保险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十一五”期间,河南省工伤保险机构建设进一步发展。省级成立了工伤保险处(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工伤保险中心、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截至目前,郑州、安阳、鹤壁、新乡、许昌、三门峡、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济源等11个市设立了专职工伤保险行政管理机构;安阳、鹤壁、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等8个市设立了专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郑州、洛阳、安阳、平顶山、新乡、信阳、南阳等6个市设立了劳动能力鉴定专职机构。
全省工伤保险专门工作机构和队伍迅速壮大,形成了行政、鉴定、经办三位一体、互相依存、互相支持的工作机构,对河南省工伤保险事业的快速发展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工伤认定工作基本实现了法制化、程序化。“十一五”以来,河南省严格按照国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构建起了主体明确、程序规范、文书统一的工伤认定工作制度。
工伤认定职能统一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基本实现了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要求,省、市两级设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立了市级初次鉴定、省级最终鉴定的两级鉴定模式。省级及各省辖市普遍建立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库,为劳动能力鉴定的专业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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