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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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 4月9日,徐州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徐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近3年… 4月9日,徐州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徐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近3年来,徐州市审计局为摸清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开展和落实情况,连续对全市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了审计,从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入手,先后向市政府提出了应扩大参保覆盖范围、拓宽筹资渠道、加强基金监管等11条建议,引起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出台该办法。
办法首次确立了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一是要求从城乡居民实际情况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乡居民普遍参保;四是市县合理分工,确定市负责市本级保险业务经办和基金管理工作,区负责本辖区参保人员登记、协助市做好保费收缴和养老金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
办法还对参保人员范围、基金筹集方式方法、 基金管理监督、个人账户管理、养老金待遇、组织领导等有关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办法的出台对加强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加速建立覆盖全市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乡居民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等方面具有深远意义。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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