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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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切实推进各项社会保险的扩面征缴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从4月1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非公经济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到年底,全省非公经济单位参保率达98%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本次专项行动以“社保全覆盖”为总体目标,把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非公经济单位作为扩面对象,按照“进入企业、摸清底数、强制登记、现场参保”的思路,通过行政、法律、经济等综合手段依法依次的整体推进。
预计到年底,全省城镇规模以上非公经济单位要全部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据了解,专项行动主要分为调查摸底、宣传发动、整体推进、总结验收四个阶段。各市人社局要建立 “一把手”负责制,对规定时间内仍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非公经济单位,经办机构要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强制征缴。经办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可以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可以要求该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经办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对拒不参保的单位,人社厅还将会同工商、法院、工会等部门下达监察指令,责令参保,并根据有关规定对该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对情节恶劣的典型单位还将予以曝光。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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