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
客服热线: 952126

四川将建立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常俊玲
1.1K
前言:今日上午,四川省政府网站发布《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到2014年末,在四川全省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等传统保障方式的积极作用,更好地保障参保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意见》对四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做了整体部署,就任务目标、参保范围、基金筹集、养老保险待遇及调整做了详细说明。

今日(4月23日)上午,四川省政府网站发布《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到2014年末,在四川全省实现新农保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等传统保障方式的积极作用,更好地保障参保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
《意见》对四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做了整体部署,就任务目标、参保范围、基金筹集、养老保险待遇及调整做了详细说明。
.按照《意见》要求,四川省凡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意见》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其中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政府对相应缴费个人进行程度不同的补贴。
《意见》还鼓励有经济能力的集体对个人养老保险进行补助。
《意见》还规定,四川省基础养老金标准在中央确定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元,增加部分由省级财政全额负担。参保缴费人员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正常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2元,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市县财政自行负担。

- THE END -
【免责声明】作者在本站所发布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 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特此声明!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hegui@zhuanxinbaoxian.com。
热门产品榜
重疾险
意外险
医疗险
寿险
储蓄险
i无忧2.0
常见病投保宽松
5400
超级玛丽9号
同种重疾可二次赔
4635
祥瑞保2.0
重疾不分组多次赔
4528
小青龙2号
少儿特疾赔付220%
3574
完美人生2024
80岁前重疾双倍赔
3495
青云卫3号
少儿特疾赔付220%
3332
达尔文8号
可选重疾病种不分组多次赔
2148
大黄蜂9号
少儿特疾最高赔付200%
1764
小淘气2号
少儿特疾最高赔付220%
1147
康顺人生2023版
重疾最高赔3次
654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

您想咨询什么险种?
重疾险
定期寿险
医疗险
意外险
年金险(终身寿)
帮我定制
免费预约
我同意接受 [个人信息使用授权]。 您提供的个人信息用于我司后续致电进行保险产品介绍及投保协助,我们不会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其他用途。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