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
客服热线: 952126

哈尔滨市5月1日起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劲硼闻
2.3K
前言:哈尔滨市劳动保障局和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出台《关于调整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据悉,从5月1日起,我市全面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调整后,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将平均降低9%。住院起付标准和个人自付比例降低根据《通知》,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将降低(见表一);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将在原基础上翻一番,由原来的2.6万元调整到5.2万元。

哈尔滨市劳动保障局和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出台《关于调整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据悉,从5月1日起,我市全面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调整后,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将平均降低9%。
住院起付标准和个人自付比例降低根据《通知》,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将降低(见表一);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将在原基础上翻一番,由原来的2.6万元调整到5.2万元。另外,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将平均降低9%。(见表二)特殊慢性病补贴增加5个病种据了解,2007年我市出台了《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医疗费补贴暂行办法》,对高血压病合并症(3级,合并心、脑、肾、主动脉或视网膜病变之一者),脑血管意外偏瘫(脑出血或脑梗塞引起)等8类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给予医疗费补贴。
根据我市慢性病发病率和当前统筹基金支付能力,《通知》又将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衰)、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三级)、肝豆状核变性、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分裂症(慢性期)共5个病种增加为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医疗费补贴的病种,享受特殊慢性病病种医疗费补贴待遇的人员,将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每季度给予450元到600元不等的门诊补贴。
住院起付标准变动情况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现行标准240元300元600元900元新标准200元240元480元720元个人自付比例变动情况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现行标准0.5万元到1万元之间在职职工14%,退休职工11%1万元到2.6万元之间在职职工16%,退休职工13%2.6万元到15万元之间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均为15%新标准0.5万元到1万元之间在职职工12%,退休职工9%1万元到5.2万元之间在职职工14%,退休职工11%5.2万元到15万元之间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均为10%。

- THE END -
【免责声明】作者在本站所发布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 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特此声明!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hegui@zhuanxinbaoxian.com。
热门产品榜
重疾险
意外险
医疗险
寿险
储蓄险
i无忧2.0
常见病投保宽松
5595
超级玛丽9号
同种重疾可二次赔
5027
祥瑞保2.0
重疾不分组多次赔
4565
小青龙2号
少儿特疾赔付220%
4006
完美人生2024
80岁前重疾双倍赔
3531
青云卫3号
少儿特疾赔付220%
3060
达尔文8号
可选重疾病种不分组多次赔
2523
大黄蜂9号
少儿特疾最高赔付200%
2074
小淘气2号
少儿特疾最高赔付220%
1249
康顺人生2023版
重疾最高赔3次
710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

您想咨询什么险种?
重疾险
定期寿险
医疗险
意外险
年金险(终身寿)
帮我定制
免费预约
我同意接受 [个人信息使用授权]。 您提供的个人信息用于我司后续致电进行保险产品介绍及投保协助,我们不会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其他用途。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