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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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作为海洋大省,全省海岸线长达2292.4公里,共有海洋捕捞作业渔船4万多艘。近日,为保障捕捞渔民的切身利益,辽宁省人代会审议通过省本级2014年财政预算后,辽宁财政及时下达了2013年度渔船互助保险补贴资金163.9万元。
目前,沿海各市县财政、渔业部门正在抓紧将补贴资金兑现到参保渔民手中。随着近年来渔船数量的逐年增加及海洋极端气候频繁发生等因素的影响,每年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渔船损失及失踪事件都多达上百起,给捕捞渔民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因渔船价值高、海洋作业风险大,保险机构普遍不愿为渔民承保。在此原因的影响下,渔船保险一直未纳入国家实施的农业保险政策补助范围。
2013年,辽宁财政会同省海洋与渔业部门经历近半年时间的多次调研和论证,参考部分沿海省份实行的渔船互动保险财政补贴做法,结合辽宁省自身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渔船互助保险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出台了《辽宁省渔船互助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辽财农〔2013〕690号),主要内容从鼓励捕捞渔民参保、补贴部分作业渔船全损险、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及确保保费资金的使用安全规范四个方面,更好地完善了对捕捞渔民的渔船互动保险财政补贴。辽宁省渔船互助保险财政补贴政策的实施,使省内沿海捕捞渔民真正得到了实惠,充分发挥了省级财政部门的宏观调控作用,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捕捞渔民参保,进一步降低捕捞渔业生产风险,在保障渔民切身利益的同时,更好地促进了辽宁省捕捞渔业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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