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3000万人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
山西省医改领导组办公室日前公布,截至目前,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005万人。这标志着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已全面覆盖城乡居民。今后,山西城乡居民不再因看病而背上沉重负担。
山西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城乡居民踊跃参保,全省参保人数达到3005万人,其中,农村居民新农合参合人数达到2125.86万人,参合率达到91.43%;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34.8万人和344.5万人。
建立保障机制。据介绍,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三个部分。在企业职工医疗保险方面,山西省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医保,企业确有困难的,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市县三级财政对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保予以支持。
做到应保尽保。山西省范围内的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对已参加商业健康险的往届学生,将出台与商业保险相衔接的办法,确保在校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对符合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者,政府对其参保费用给予补贴。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或城镇居民医保。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农民工,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
提高补助标准。山西省于2010年将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农民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0元。新农合补偿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农民人均纯收入6倍以上。同时,在符合政策范围内,使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50%以上,增强医保“保大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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