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城镇医疗保险政策将再次调整惠民更给力

记者从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市医疗保险政策将再次调整,以进一步提高各类参保群体待遇,有效增进不同医保制度间待遇政策的平衡,重点突出“四提一降”。
据了解,虽然目前学生儿童医保待遇水平总体较高,但少数患重大疾病的学生儿童,如常见的白血病患儿,医疗费用高,家庭负担重。盐城此次医疗保险政策调整将提高学生儿童医疗费用最高报销限额,将学生儿童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使那些身患疾病的孩子得到更多的关爱,不让他们看不起病,更不让家庭因病致贫。
同时,政策将提高职工医保住院待遇支付的挂钩额度,职工参保满6个月不满1年的,毛费用限额提高到2万元。满1年不满2年的,提高到3.5万元;提高城镇居民医保住院分娩费用补偿实际报销比例,住院分娩费用纳入住院统筹报销,即操作上视同一次因病住院医疗。由于住院分娩均次费用不到4000元,按照因病住院分段累进的结报算法,大都处于65%的报销段。调整后将分娩费单列,直接报销70%。
此外,政策还将提高市区城镇居民医保补偿比例和最高补偿限额。政策范围内门诊普通疾病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补偿比例由原成年居民40%、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45%,统一提高到50%;最高补偿限额由原成年居民每人每年240元、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每人每年270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年420元。成年居民调整政策将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为鼓励参保人员“优先选择基层医疗、优先选用基本药物”,对参保人员到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城市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住院医疗的,将降低基层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补偿起付线,居民医保住院补偿起付线由年300元降低为年200元,职工医保由年内首次400元、逐次降低100元但不低于200元,降低为每次均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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