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47万农民工喜获综合保险

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截至2005年底,上海市共有247万外来从业人员参加了综合保险,1.8万人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1.3万人享受了住院医疗保险待遇,185.4万人领到了老年补贴凭证,在上海市工作的农民工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目前,在上海务工经商的外来从业人员已达375万人,其中主要是农民工。他们大多从事苦脏累的工作,发生工伤事故和疾病风险的概率相对较高。为此,上海市政府于2002年据了解,综合保险在为外来从业人员创造良好就业环境、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已发挥出积极效应。实施仅1年多时间,就已超额完成了上海市政府既定的工作目标。
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的性质是社会保险,由政府强制实施,凡上海行政区域内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单位及其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均须按规定参加。综合保险的缴费主体为用人单位,个人无须缴费。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由劳动保障部门委托保险公司按政府规定的范围、条件、标准进行支付。在参保期间,外来从业人员发生工伤或住院治疗的,可以按规定向相关保险公司领取工伤或住院医疗保险金;外来从业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时,可到相关保险公司兑现老年补贴。有关人士表示,建立综合保险制度可以适度解决外来从业人员的生活保障,给他们创造更加公平的就业环境。同时,也增加了用工单位的抗风险能力,减少了劳动争议纠纷。
上海劳动保障部门在阐述综合保险制定原则时说,这是一项量身定制,适合外来从业保障需求的保险制度。如果简单地将我国现行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套用在外来从业人员身上,会产生基金负担过重、缴费过高从而降低其就业竞争能力等一系列矛盾。
因此,上海市根据外来从业人员年纪轻、流动性强等特点,把他们急需的工伤、大病医疗和老年补贴作为主要保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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