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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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笔者从四川省宜宾市高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高县于8月中旬正式全面启动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随着此项工作的深入推进,高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将逐步实现全覆盖。
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高县制定印发了《高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和《高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对参保范围、基金筹集、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基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按照规定:凡户籍在高县、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分别在户籍所在乡镇自愿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金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标准分为十个档次,最低100元/年人,最高1000元/年人,政府补贴则根据参保人选择缴费的档次给予,最低补贴30元,最高补贴为70元。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制度实施时(2012年7月1日)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直接按月领取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
目前,高县各级各部门正按照安排部署,对照进度快速推进,确保今年年底实现60周岁及以上的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率和基础养老金发放率达100%、16至59周岁的城乡居民参保率达85%以上的目标任务。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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