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02
149
昨天(3月31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今年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将随职工年平均工资调整,由去年的3322元调整为3726元,上调了404元。同时,北京市和外埠农民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确定,2009年度为每月800元。此外,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金额也依此确定。
各档缴费基数
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社保缴费基数的单位缴费工资基数也相应上涨为3726元
以超过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作为缴费基数的单位缴费工资基数应调整为11178元
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单位缴费工资基数应调整为2608元
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单位缴费工资基数应调整为2236元
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单位缴费工资基数应调整为1490元个人委托存档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745.2元、失业保险费44.71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447.2元、失业保险费26.83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298元、失业保险费17.88元非享受医疗保险补贴的人员个人月缴费标准调整为182.56元;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26.08元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保率环比下降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