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日前,记者从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通知》(桂政发〔2010〕30号),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全区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市级统筹。
8月10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的视频会议,对推进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进行全面的动员和部署。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我区各地按照统筹安排、协调发展、完善措施、规范管理、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确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康稳定的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今年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目标是:2010年第三季度除柳州市、钦州市以外的十二个市必须出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方案,到年底全面启动实施。最终目标是:通过三年过渡,最终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管理、医疗保险经办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的“五个统一”。
自治区文件规定,在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过程中,允许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的地区在三年内将费率统一调整到位。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各市一要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增强搞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分工、相互协调又相互协作。二要加强经办能力建设。要根据医疗保险经办业务的需要,补充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增加业务经费。加强对经办人员的思想素质与业务技能的培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三要加强基金的监督和管理。形成以人社部门行政监督为主体,财政、审计、税务等专业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配合、齐抓共管的监督机制,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四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要宣传推进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实现政策、费基、费率、待遇统一,对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增强各地医疗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的重要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还要通过宣传教育和政策解释,加强舆论监督作用,督促企业履行为劳动者依法参保缴费的社会责任。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