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盘县推进全县工伤保险工作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盘县工伤保险工作开展情况作交流发言,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盘县工伤保险工作自2006年底启动以来,参保人数和保额逐年提高,2006年至2009年征缴工伤保险费3580万元,参保人数38500人;2010年征缴工伤保险费4285万元,参保人数43578人,每年都超额完成了市里下达的目标任务。
一、加强宣传,不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实行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病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工伤保险条例》出台以后,为了统一全县用工单位的思想认识,紧密结合县情,抓住煤炭企业这个关键,深入煤炭企业宣传工伤保险政策,并采取张贴标语、发放资料、典型事例引导等方式,利用电视报刊短信网络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实行工伤保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不断扩大工伤保险政策知晓面,不断提高企业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宣传,参保的地方煤炭企业从2006年的4家发展到2010年全部参保,占到全县工伤保险费征缴总额的90%,参保人数和参保金额分别比市里下达任务多了5078人和2645万元。
二、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加大工伤保险费清缴力度为了全面推进全县工伤保险工作,积极加强与国税、安监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为最大限度地实现地方煤炭企业工伤保险全额征收工作目标,国税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提供地方煤炭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为工伤保险费的足额征收提供准确依据。县安监部门积极配合,促进砂石厂、建筑施工单位等高风险行业积极参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工作调度,局党组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及时查缺补漏,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在工伤保险费征收工作中,对欠缴的企业,在及时下达催缴通知书、补缴通知书的同时,深入宣传讲解参加工伤保险对分散企业风险、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好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使企业积极主动补缴工伤保险费。2010年,全县共清理欠缴工伤保险费400多万元。
三、强化服务,努力提高工伤保险工伤质量
一是提高服务能力。坚持把加强工伤保险工作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办事公道的工伤保险工作队伍,为全县工伤保险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是服务好工伤人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政策法规,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及时受理工伤人员的工伤认定申请,依法维护工伤人员的合法权益,使工伤人员及时得到应有的经济补偿。2010年,县工伤保险中心共支付各项待遇3185万元,不仅保障了伤残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让企业看到参加工伤保险是看得到、摸得着、分担企业风险的事。
三是服务好企业。一方面,自实行工伤保险以来,针对企业业主及业务人员对工伤保险政策法规了解不深、掌握不透的实际情况,我县举办专题培训班3期,培训人数800余人次。通过培训,企业及其业务人员对实行工伤保险政策有了更进一步的掌握和了解,认同度也不断提高。另一方面,针对企业业务人员文化和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耐心指导,认真解决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是做好政策咨询服务。以争先创优为主题,不管是电话咨询还是窗口咨询,不管是工伤人员还是企业业主,都要求工伤保险工作人员做到平等对待、一视同仁,并耐心细致讲解有关工伤保险政策法规,让他们不明不白而来,明明白白而去。在搞好服务的同时,对极个别胡搅蛮缠、提出过高要求的工伤人员和家属,实行法院、仲裁、工伤保险中心等有关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对他们耐心讲解工伤保险方面的政策法规,促使当事双方达成共识,努力实现春风化雨的效果。
回顾过去,我县的工伤保险工作有了很大突破,但也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县将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和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努力提高全县工伤保险工作水平,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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