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4月起为城乡居民买大病保险
前日,本报刊发了《4月起,我省为城乡居民买大病保险》的报道,引起读者强烈关注,打到本报热线的咨询电话不断,问题涉及面较广。昨日,本报记者集纳了读者关心的问题,专门约请省医改办专职副主任胡述斌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1目前我省基本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为什么要开展大病保险工作?答:医改实施三年多来,我省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矛盾有所缓解,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医保补助标准逐年提高。政府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标准,从2009年的人均80元提高到2013年的人均280元。二是医保覆盖率不断提高。目前,全省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到5868万人,覆盖率超过了96%。三是报销比例不断提高。全省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人员政策范围内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分别为70.3%和75.3%。但是大病医疗保障仍然是一块短板,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问题还比较突出。因此,国家推进城乡大病保险工作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问题,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2老百姓怎么购买大病保险?答:大病保险新规出台后,很多居民都在问,这个保险上哪里去买?其实大病保险不需要老百姓个人购买。大病保险所需资金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划出,不增加群众个人负担。
只要是参加了城镇医保和新农合的居民,就自动获得了大病保险的保障。由于大病保险将于今年4月份启动,目前还在准备期,相关部门将会制定更为详尽的配套文件和具体操作办法。2013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指导性筹资标准为人均25元。由商业保险机构具体承办。这样可以发挥商业保险公司的专业优势,为大病患者即时结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3起付线8000元是不变的吗?答:2013年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为8000元,今后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起付线不含基本医疗保险起伏标准以下个人负担部分。4大病保险报销能报多少?答:大病保险就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的保障。大病保险实际上是大额保险,且不受病种限制。报销的办法是,城乡参保患者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可先按基本医保政策报销后,患者自付费用超过起付线8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进行再次报销。
报销比例不低于50%,超出部分越多,报销比例越高。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