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9月1日起施行

河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9月1日起施行2007年07月22日09:23河北日报我省各类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参保职工所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补贴等将于9月1日起施行的《河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作出了这样的规定。
该《办法》明确规定,我省行政辖区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为职工、雇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范围由统筹地政府确定。
用人单位需缴纳的生育保险费,要与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缴纳;用人单位必须如实申报职工人数、工资总额,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四种情况的计生手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办法》规定,职工实施下列计划生育手术发生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是孕情、环情检查;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二是终止妊娠手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未采取避孕节育措施造成怀孕而实施终止妊娠的除外);
三是输精(卵)管结扎手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四是实施计生手术所致,并经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组织专家组鉴定,确定为并发症的诊断及治疗费用(个体医疗机构实施节育手术或者恢复生育手术造成并发症的诊治除外)。
生育或计生手术实行定点就医该《办法》规定,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实行定点医疗管理。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应当到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就医。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的范围,按照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超出范围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女职工领取生育津贴,应当到所在统筹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并提交所在统筹地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和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孕妇流产的医学证明。
职工领取生育保险津贴的程序、办法由统筹地区确定。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统筹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当地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具体支付项目和定额补贴标准,按月或按季度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直接结算。
超出规定项目和定额补贴标准的医疗费用,由职工本人负担。
新品测评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