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北京市实施“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北京市实施“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各区县劳动保障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宣传贯彻《关于建立北京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07]11号)要求,根据全市实施“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启动工作安排,宣传工作即将全面展开。
为了更好地推动宣传工作,市局研究决定,于2007年7月1日?7月31日,在全市开展以“积极参保,共享和谐”为主题的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宣传月主题:积极参保,共享和谐
二、宣传内容:
(一)建立“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目的、意义和原则,体现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的时代主题;
(二)宣传大病有保障、政府补贴高、个人缴费少、覆盖人群多等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四大特点;
(三)儿童、学生、无保障老年人参保的时间范围、缴费标准、缴费方式、保障待遇和就医管理等具体内容;
(四)减轻“一老一小”看病负担的典型案例及新制度实施后群众的反映情况等。
三、主要活动:宣传月要围绕“积极参保,共享和谐”主题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政府主动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社会积极宣传的良好局面。
(一)举行宣传咨询日活动。7月14日,全市统一举办北京市实施“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区县积极协调区县卫生局、教委等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在休闲广场、学校、街道或社区等场所,设立政策咨询台,悬挂标语,摆放展板,发放各种宣传材料。咨询活动要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新颖、上下联动,活动现场要突出宣传和咨询,各区县主管领导要亲自参与活动,指导工作,确保活动现场安全、有序。各区县于6月29日(周五)至7月3日(周二)早9:00~16:00,到市劳动保障宣传中心证卡资料部(宣武区太平街12号陶然亭游泳池院内北侧)领取宣传材料。
(二)进校园活动。7月上旬,与区县教委联合组织进校园活动,在校园里举办“医保咨询日”,通过为学生讲解政策、回答问题、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动员学生积极参保。
(三)进社区活动。7月中旬,在每个社区开展“社区医保大课堂”。由各社保所牵头组织大课堂活动,通过邀请专家、播放政策宣讲光盘、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为群众宣传、普及政策。
(四)进家庭活动。7月下旬,组织社保所人员主动走进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婴幼儿家庭当中,入户了解他们的需求,为他们提供政策咨询,向群众发放“致参保人员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搭建政府与群众直接交流的桥梁,提高参保率。
(五)通过各类媒体进行政策宣传。在宣传月期间中,市局将围绕“积极参保,共享和谐”主题,采取开辟专版、制作专题节目、接听热线、刊播公益广告等多种宣传形式,积极与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合作进行宣传报道工作。各区县也要结合自身特点,请示区县委宣传部,共同组织在有线电视、广播、报刊上,开辟专栏、专题、专版,扩大宣传效果。
(六)为配合系列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北京劳动就业报》将长期开辟专栏,各区县要积极收集工作动态、典型事件、社情民意等情况,及时提供给《北京劳动就业报》。
四、工作要求:各区县要围绕“积极参保,共享和谐”主题,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切实做好本区县实施“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宣传工作。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区县要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结合本区县实际,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策划、精心组织,把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统一认识,整合资源。各区县要积极协调区县委宣传部、财政、卫生、教委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宣传月活动,形成一定的宣传声势,加强宣传力度。
(三)不拘一格,形式多样。此次宣传月工作不仅要面向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还要面向广大人民群众;不仅要自上而下,还要自下而上。要将宣传工作作为推动“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制度顺利实施的一个重要环节。
各区县要及时与市局沟通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并将宣传月活动方案(6月30日前)和活动总结(8月15日前)同时报送市局宣传中心和市局医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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