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镇企业职工个人养老保险增加
本月起,郑州城镇企业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有所调整每人每月最多缴纳655.58元、最少131.12元,分别比上年度增加58.84元、11.77元。
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每人每月最多缴费1092.63元,最低缴费437.05元,分别比上年度增加98.07元、39.22元。
昨天,郑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以下简称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说,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郑州市都会对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调整依据为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郑州市2010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2779元,比2009年增长9.9%,此次调整的依据就是这个平均工资数。按照规定,参保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个人实际工资总额为基准,若高于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则最高缴费基数按不超过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上限;若低于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则最低缴费基数按不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下限。依据上述标准,今年7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期间,郑州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8194.75元,下限为1638.95元。
由于目前职工本人需要承担缴费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总计为职工工资的8%,因此,执行新的社保缴费基数后,职工个人每月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最高655.58元,最低131.12元。而2010年7月1日~2011年6月30日期间,缴费标准最高和最低分别是596.74元、119.35元。
可以说,今年养老保险缴费数最高和最低分别比上年增加58.84元、11.77元。郑州市社保局一位副局长表示,参保职工个人养老缴费基数下限,只是职工缴费基数标准的“底线”,企业应按照职工工资收入如实申报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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