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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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今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再次提高自2008年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来,已先后三次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现在医药费真的好贵哦,我们都害怕进医院。
现在又给我们提高了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待遇,让我们的负担一下子就轻多了,真是太好了。”一位在眉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就医的患者家属刘得春,在得知母亲的医药费为43970.93元的情况下,医保政策调整前报销金额为25314.70元,今日却能报销27261.98元,增加报销金额1947.28元后,他笑逐颜开地对记者说。
据悉,此次调整将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全部归到基层医疗服务机构,设置最低的起付线(100元)和最高的报销比例(80%);将连续缴费每满一年的参保人员(不含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享受支付比例由0.3%上调为1%,最高不超过10%;在低保对象和“三无人员”已享受支付比例提高10%的基础上,又对各种恶性肿瘤、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移植术、慢性肾功能衰竭、心脏安置起搏器、精神病以及门诊重大疾病,在各级基础支付比例之上分别提高10%;将一般诊疗费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支付金额含在所在年度门诊统筹封顶线内;将参保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9万元。
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三年内做出第四次医保政策调整,目的就是要让参保人员享受到更好的医疗保险待遇,让老百姓获得更多实惠。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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