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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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月1日起,盐城市对2011年度市直、亭湖区、盐都区、市经济开发区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调整后,大市区最低月缴纳社会保险基数由去年的1500元提高到1600元,困难群体的缴费基数则由去年的1260元提高到1360元。
调整后的主要内容有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全省201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缴费,即10125元。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3倍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费。
用人单位月人均工资额低于1600元的,按1600元为基数缴费;困难企业(停产歇业3个月以上,以及发生活费的企业等)、就业困难人员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下限为1360元。
市人力和社会保障中心副主任许国平介绍说,盐城市一般都要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全省统一部署的要求,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每年调整一次,缴费基数的调整,对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起到一定的作用。
缴费基数的上调,意味着相关社会保险缴费的增加。
记者了解到以下限1600元为基数缴纳的职工,每月个人要比去年多负担社会保险费8元,单位要多负担20元。不过,缴费的增加,也意味着日后社会保险待遇的提高。大市区参加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也参照这一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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