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2
679
日前,宿迁市出台《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对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地区、筹资标准、报销限额、以及报销政策等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提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保障城镇居民的医疗需求。通知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一是统筹地区调整。宿豫区、宿城区、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宿工业园区、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市洋河新城为一个统筹地区,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各为一个统筹地区。?二是筹集标准调整。据悉,此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筹集标准调整为300元/人.年,其中一般居民缴费标准调整为100元/人.年,政府补助标准调整为200元/人.年。低保户、五保户、特困户或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等符合医疗救助条件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部门按50元/人.年的标准从医疗救助资金中直接划转,政府补助资金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三是报销限额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年累计报销医疗费限额调整为12万元,学龄前儿童和学生不设报销限额。?四是门诊政策调整。门诊报销政策调整为取消个人帐户,实行门诊统筹;住院报销政策调整为城镇居民报销医疗费用实行年度累计分段按比例的办法进行报销,起付线政策性调整比例达到70%以上;药品报销政策调整为定点门诊仅限于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甲类药品,超范围使用药品的,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报销。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