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提前超额完成社会保险各项目标的任务

一、目标完成情况。截至9月底,全州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3159人,扩面净增5976人,完成年度任务的239%;新农保参保人数77137人,参保率达到97%,超出目标任务2个百分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814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08%;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职工110214人,新增参保8251人,完成年度扩面任务的107%;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232072人,其中城镇居民83363人参保率94.5%,新农合参保148709人参保率98%;工伤保险参保61284人,扩面净增5400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50%;失业保险参保34552人,扩面净增193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75%;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30605人,扩面净增30605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2%。
二、采取的措施。按时足额发放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城镇退休职工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社会化发放率继续保持在100%,运用《青海省工伤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足额发放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启动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根据《青海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要求,海西州研究制定《海西州城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和《海西州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并于2012年1月启动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工作。提高城乡居民筹资标准,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水平提高到540元,除个人缴纳的60元医疗保险费以外,其余均由各级财政补助,城乡居民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70%、80%、和90%。同时,提高城乡居民最高补助限额,最高补助限额由原来的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
完善流动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研究制定《关于海西州就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确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流动就业时能够连续计算缴费年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能够顺畅接续,切实保障参保职工切身利益。
新品测评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_副本.jpg)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