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推进养老保险同城同保市医保最高支付额达到15.8万
对于生活在一个城市的居民来说,柴米油盐、烟火家常是每个人生活中必须关心的,而这其中,“老有所养、病有所保”也是普通居民对于生活最基本保障的期望。
对于生活在一个城市的居民来说,柴米油盐、烟火家常是每个人生活中必须关心的,而这其中,“老有所养、病有所保”也是普通居民对于生活最基本保障的期望。自今年开年以来,昆明市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医保中心相继提出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推行、提高昆明市最低工资标准、增加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全市推行大病保险制度、调整大病医保报销比例等多重措施。随着时间的逐步推进,昆明居民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待遇在稳步提升。
养老这一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尝试同城同保据昆明市人社局统计,截至今年10月底,昆明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123.5万人,其中企业在职职工89.34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0.25万人。自今年元旦起,昆明市在此为企业退休职工提高了养老金标准,昆明市31.2万名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了基本养老金180元,而这也是自2004年以来的连续第十次上涨。
除此以外,对于昆明居民来说,较为重大的一件事莫过于昆明市开始首次试点推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通过推行该政策,无论你是城市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只要符合参保条件,按时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都可以享受到领取养老金和政府补贴的同等待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的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自今年7月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已经下发。根据政策显示,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的待遇形式为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也就是说,只要参保人按照每人每年十二个档次自主选择进行缴费,那么这笔费用连同政府所给的补贴助将会一并纳入个人账户,再根据个人账户计算方法,成为个人账户中的养老金。
这也意味着,只要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昆明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只要参加保险,缴纳同样的费用,就可以享受一样的待遇。这对于多年来在参保待遇各方面存在较大区别的城镇职工和农村居民来说,虽然没有完全合并,但也是一次新的跨越和尝试。医保这一年20种疾病报销比例提为90%对于享有医疗保险的昆明居民来说,2014年是不一样的一年。
今年,昆明市调整了各级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线标准,推进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和省本级医保卡异地及时结算工作,此外,还将肺癌、食道癌等20种疾病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90%。但其中影响最大的,莫过于昆明市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变为15.8万。根据今年昆明市医疗保险待遇的最新调整,从本月起,在享受大病补充保险待遇时,昆明市对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进行提升:由原来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累计超过“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支付80%”提高为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含15万元)部分支付80%。
此次调整之后,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从原来的11.8万上升至15.8万。根据昆明市医疗保险的相关制度显示,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按照之前大病医保的最高支付限额规定,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最高可以支付5.8万元,因此两项相加最高支付限额为11.8万元。但此次将大病医保最高支付额提高为9.8万以后,昆明市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变更为15.8万。
未来这一年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明年6月完成12月10日,昆明市正式启动了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作为社会保险的普查活动,此次昆明市和楚雄市被选为全国全民参保登记的50个试点之一,将于2015年6月前,通过入户登记和社区设点登记的方式完成昆明市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的参保登记,到2017年底全省将全面完成参保登记。此次的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指人社部门为摸清目前各地户籍人口以及常住人口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了解未参保、重复参保和重复享受待遇,以及已经参保人参保情况的一项普查活动。调查主要针对昆明市的常住人口和昆明市户籍人口的个人基本信息、个人就业情况、个人参保信息等内容,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业务基础数据库,形成每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并实现数据联网和实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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