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积极稳步推进医疗保险
通化市人社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指导思想,本着全面深化、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的工作思路稳步推进医保工作。
2012年上半年,通化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近46万人,完成全年计划指标的100.48%;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近66万人,完成全年计划指标的100.13%;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3万余人,完成全年计划指标的96.83%;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5万余人,完成全年计划指标的96.69%。
监管到位。加强对参保单位的监管,严把新参保单位的准入关、缴费基数关、已参保单位在职转退休手续关。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管,组织定点服务机构签订协议书,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医保服务承诺书,并制定下发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的单元定额标准。加强对各县(市)工伤保险基金的监管,进一步规范了各县(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工作,起草下发了《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基金管理的补充规定》,按照政策规定标准及时支付各项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并认真做好工伤事故调查和供养遗属的身份确认工作。服务到位。努力提高城镇居民参保服务质量,采取一条龙服务模式,以城镇居民应保尽保为目标,在每个街道、社区、乡镇安排工作人员,居民在家门口即可领取医保卡、咨询医保政策、录入个人信息、打印参保缴费通知单等。为了让更多居民享受医保政策,减轻家庭负担,工作人员入户统计调查城镇居民参保情况、调入调出情况,同时宣传医疗保险政策,动员城镇居民参保。提高城镇居民续保服务质量,实现了在吉林银行缴费续保,不仅方便城市及乡镇居民续保缴费,更提高了城镇居民的缴费意识,使参续保工作正规化,统计更加准确化。为方便外出务工人员就医,开始实施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试点工作,目前已经完成近万条诊疗目录的对照维护和异地就医人员的个人信息整理工作。
检查到位。3月份集中对100余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专项检查,检查药店是否存在违规医保配药、违规销售和摆放非药品等行为;在全地区范围内开展医疗保险服务医师专项检查活动,统一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服务医师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考核,共检查出37名医保服务医师存在违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对他们进行考核扣分,并上报省医保局备案。筹建医疗保险服务监控系统,利用网络系统有效筛查和制约违规行为,从而保障基金的正规使用。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