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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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政府同意,徐州市区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参保人员和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按下列标准执行:市区(不含铜山区)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的上限为2011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1497元),下限按2009年、2010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值的60%(1910元)确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养老保险费382元)。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市区用人单位实际人均工资水平低于2009年、2010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平均值60%的,按人均不低于2009年、2010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平均值的60%确定缴费工资总额基数。各县(市)、铜山区参保人员2012年度缴费工资基数的上下限,由各县(市)、铜山区根据省文件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徐州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进入说明:打开页面后输入个人社保编号、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徐州市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查询进入登录提示:
1、个人编号是指五险统一征缴后的社会保险个人编号,获取个人编号的途径可咨询单位社保专管员或社会保险服务大厅。
2、身份证号码录入格式为18位。本人身份证号码与社保系统内记录不一致的请到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咨询。
3、录入个人编号和身份证号码之前请将电脑切换至英文输入法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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