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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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株洲县各建设项目依次推进,征用的土地越来越多,失地农民大量涌现。为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1至7月,渌口村渔场二分场、南阳桥乡大坝桥村留山冲组等5个组共696人通过政策审核,被纳入该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其中106人享受了养老保险补贴420多万元。
2011年,该县出台《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行办法》和《历史上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行办法》。
办法规定,以征地公告为基准时间点,以征地时依法享有该县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为基本对象,符合基本生活保障条件的年满16岁的失地农民,可自愿申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式参照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纳8%,政府补贴12%。以2009年1月1日为时间节点,区分被征地农民和历史被征地农民,分别享受最长15年和8年的政府补贴缴费。对无力缴费的年满60周岁的失地农民,该县从2011年10月1日起发放基本生活补助费,其中被征地农民为145元,历史被征地农民为100元。
截至今年7月底,该县登记纳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失地农民共计6383人,基金支出5190万元,其中享受了养老保险补贴的有1882人,养老保险补贴金额5086万元;有960人已按月领取退休养老金,个人月平均养老金为832元,最高月平均养老金为1220元;给475人发放生活补助费共1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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