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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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保监局不久前向辖区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下发《关于开展深圳保险中介市场综合治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将针对保险公司虚构中介业务、保险中介虚开中介业务发票、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数据不真实等痼疾开展整顿工作。
这将是继叫停“老三家”中介业务后,深圳保监局针对乱象丛生的保险中介市场祭出的又一整顿重拳。据通知,深圳辖区拟全面实施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证金制度。上述意见稿要求,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于2012年1月1日前缴存保证金,所缴存保证金的比例和额度必须符合《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相关要求。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缴存的保证金应当以银行存款形式专户存储至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同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为防范自身经营风险,可自行选择投保职业责任保险,但投保职业责任保险不得替代缴存保证金。按照《保险法》规定,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应当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深圳某保险中介公司负责人表示,《保险法》中缴存保证金和投保职业责任保险为二选一的关系,而本次深圳保监局则推行强制缴存保证金制度。
“按缴存的比例计算,多数中介机构需缴存至少10万元保证金,这与一般1万至2万元保费的职业责任保险相比,保险中介机构受到的约束更大,保监局整顿和监管的力度更强。”该负责人表示,此前部分保险中介机构倾向以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来替代保证金缴存,但往后该投保行为将失去替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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