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汾市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
2010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强调:要将全国130万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要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这一精神,是全国老工伤人员的福音,也给全国工伤保险管理工作增添了新的动力。
临汾市工伤保险管理鉴定服务中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积极推进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中,认真贯彻党和国家以及省、市相关精神,并结合临汾市的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超前探索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得到社会各界尤其是老工伤人员的好评。
单位参保前发生的工伤称为老工伤,2008年12月调查显示,临汾市有老工伤的企业单位83户2800人。为了尽早将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临汾市工伤保险管理鉴定服务中心从掌握基本情况开始,做好准备工作,切实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推进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心在扎实调查、如实统计的基础上,认真测算有关数据。
在工伤人员认定时,按照宜粗不宜细,就高不就低,证据不求全,但必须有说服力的原则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只要有认定确认结论的,只要本人申请,一个不漏地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为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缴费管理中,临汾市工伤保险管理鉴定服务中心坚持一个原则、实行三个管理、做到四个纳入。坚持一个原则,就是缴费从总体上坚持统筹基金的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实行三个管理,就是建国后至1996年10月老工伤的纳入,原则上依据国务院《劳动保险条例》进行规范管理;1996年10月至2004年元月者工伤的纳入,原则上依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2004年元月以后的老工伤纳入,严格依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规范管理。
四个纳入,就是正常运转的企业两家抬缴费纳进来;国有困难企业60%缴费纳进来;国有关闭破产企业后算十年纳进来;差几年补几年纳进来。几项强有力的措施,将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了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在改善工伤人员待遇支付上,临汾市工伤保险管理鉴定服务中心从五方面着手,为老工伤人员提供了人性化的服务:定期待遇支付实行统一时间,代办银行发卡,直接发放到人;药物依赖人员,用医生开具的处方到工伤保险中心换票,参保人员可以凭票在定点药店拿药,无需垫支;对行动不便的工伤人员,送药上门;旧伤复发需要住院治疗的工伤人员,可以住进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医疗机构进行诊治,诊治完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与医院直接结算,免去了老工伤人员垫支的困难和报销的诸多不便;需要更换辅助器具的工伤人员,可以到工伤保险定点厂家进行重新配置,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结账。截至今日,临汾全市老工伤纳入66户2440人,完成应纳入任务的87.1%,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这一成果,对于老工伤的纳入工伤保险制度完善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也为全省进一步开展老工伤纳入的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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