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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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新乡市卫生局了解到,该市在提高农民参加新农合的积极性的同时,因地制宜实施了新乡市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并专门由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的报补服务工作。截至2013年12月底,全市共有1126人参加新农合农民享受到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获1307.9万元保障资金。
农村居民大病保险,是指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居民,在享受新农合补偿政策的同时,对其住院医疗费用再补偿的一种医疗保障制度。新乡市的政策不需要农民另外缴费,不增加农民经济负担,其资金是从新农合基金中支付。参合农民均可享受新乡市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从2013年1月1日起,全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单次或者多次累计发生的合规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付金额达3万元以上的部分,参合农民不需再缴一分钱,就可再次领取大病补偿最高15万元。”新乡市卫生局农村卫生管理科科长盛作乾说,“2013年度大病保险资金,按参合农民人均15元标准进行筹集,但是全部从新农合基金中出,不需要地方财政补贴,更方便操作。这也吸引14个地市的兄弟单位先后来新乡学习经验。”新乡市卫生局加强基层医务人员的培养以及医疗机构的评估建设,最大化地促进新农合发展。2013年组织全市4500名乡村医生开展培训,内容涉及新农合制度、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多项内容。
开展“参合群众最满意的医疗机构评选活动”,激励各医疗机构提高技术水平、改善医疗环境、创新便民惠民举措。目前,新乡市参加新农合农民已达453.93万人,农民参合率为99.53%,比上年提高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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