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攀枝花市严格落实统一的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攀枝花市级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攀办发〔2013〕76号)的部署,我市已完成新农保和城居保基金合并,信息系统数据清理、比对和迁移、整合等工作,并于2014年4月1日正式合并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一、工作进展情况目前,我市城乡居保工作进展顺利。截至5月底,全市城乡居保参保人数235773人(含东区4073人,西区5139人,仁和区45716人,米易县94678人,盐边县86167人),其中缴费人数1992人(含东区14人,西区43人,仁和区632人,米易县626人,盐边县677人),全市享受待遇人数71708人(含东区1974人,西区3330人,仁和区17204人,米易县25435人,盐边县23765人);全市养老金支出共2550.29万元(含退保金),月人均养老金为66.08元。除盐边县尚有122.96万元的县级财政补助资金没有拨付到位外,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均已拨付到位。
二、典型经验1、我市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按照统筹城乡的思路进行设计,政策完全一致,不存在合并的障碍。2、我市2013年进行省版系统迁移时,按照统筹城乡的趋势,在数据清理、比对和迁移上线时就进行了整合,为经办管理和基金账户的合并做好了准备。
3、我市从2013年1月1日起,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新农保和城居保市级统筹,全市统一的数据结构、基金账户、财政补助管理办法和业务财务信息管理系统大大降低了整合难度。
三、面临的困难1、由于人员身份、编制、领导职数等问题尚未明确,经办机构职能、人员配置等调整工作存在困难,尚未按照76号文规定的时间(3月底)完成。2、由于省关于建立统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4月21日出台,为与省实施意见保持一致,我市未能在76号文规定的2014年2月之前出台《攀枝花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和《攀枝花市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经办管理办法。3、由于基层平台建设尚未到位,基层经办人员频繁更换,政府购买服务的考核奖补办法尚未建立,经办能力明显不足,服务水平难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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