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遂宁市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缴费标准个人缴费设13个档次记者采访市人社局养老与工伤保险科相关负责人了解到,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部分构成,其中个人缴费设13个档次,有条件的村集体和社区应当对参保人缴费予以补助,政府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40元。《意见》指出,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共设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参保人员可根据自己实际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在政府补贴方面,全省各级政府应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40元/年·人。对选择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档次缴费的,政府补贴分别对应为每人每年40元、40元、45元、50元、60元、60元、65元,70元、75元、80元、100元、120元、160元。与以前的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相比,选择1500元、2000元、30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由以前的最高70元分别提高到100元、120元和160元。此外,对于参保的重度残疾人、及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各县(区市级园区)政府应代其缴纳最低标准(100元/年)的养老保险费,对于参保的轻度残疾人各县(区市级园区)政府应代其缴纳每人每年50元的养老保险费。
养老待遇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60元《意见》指出,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其中省政府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5元基础养老金,即我市每人每月基础养老金为60元。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也会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另外,参保缴费人员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正常缴费年限超过十五年的,每超过一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2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据市人社局养老与工伤保险科工作人员介绍,以每年个人缴费3000元计算,政府补贴160元,缴费15元,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为47400元已支付保费和利息,除以139后每月计发为350元左右,加上基础养老金60元,每月能够领到养老金410元左右。
《意见》规定,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不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再转移。参保对象年满六十周岁且缴费满十五年据介绍,我市年满16周岁(不含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原新农保及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经年满60岁、在新制度实施之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在新的制度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该逐年缴费,允许补缴且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该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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