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时申报柳州市高校毕业生岗位补贴、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和临时生活补助的通知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柳政发〔2013〕35号)精神,以及《柳州市2014年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排,为了进一步落实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各项政策,经研究,决定开展高校毕业生岗位补贴、小微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临时生活补助申报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岗位补贴在我市注册,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聘用员工总数20人以上的企业(含中央、自治区直属在柳企业)吸纳柳州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分别按中小企业吸纳本科以上学历5000元/人、大型企业吸纳本科以上学历4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吸纳专科学历毕业生,按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岗位补贴申报时间:2014年10月底以前录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申报岗位补贴的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前;10月份以后录用的毕业生,申报补贴截止日期为2015年1月20日前。二、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按小微企业为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费补贴(不包括本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部分)。
用人单位录用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缴纳保险后即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三、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助享受低保待遇家庭登记失业的应届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应届毕业生、残疾人应届毕业生、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按柳州市市区当年城镇居民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标准,按月给予临时生活补助,2014年发放标准为812元/人月。临时生活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从2014年7月起,市区(不含六县)范围内的中职、技校应届毕业生,可按规定申请临时生活补助。
零就业家庭应届毕业生、残疾人应届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申报时间截止2014年9月30日,从7月份开始补助;其他毕业生从符合条件申报之日起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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