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失能老人增多高额护理费难呼吁建长期护理保险
截至去年底,我市60岁以上的老人已经超过120万,其中65岁以上的超过100万。
人口老龄化带来老年人特别是失能老年人的护理需求增加,其中的护理费用问题尤为突出。对此,南京有关专家建议借鉴国外和国内有关城市的经验,尽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通过社会保障的方式分担护理费用。现状重度失能老人每月护理费达两三千元85岁的徐奶奶患有老年痴呆,生活不能自理,被子女送到瑞博海鼓楼区康复中心特护病房,由护理人员24小时进行特护,照料生活起居,每月收费3255元。
由于徐奶奶的退休工资只有2000多元,不足部分只能由子女负担。“目前我们设置的110张床位基本处于满员状态。”康复中心负责人蔡华介绍,来这里的主要是70—90岁左右的失能老人,按照生活自理能力不同,分为全护、特护两个等级对老人进行陪护。其中,全护标准每月每人费用为2人间2955元、4人间2640元;特护标准每月每人费用为2人间3255元、4人间2900元。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我市对失能老人护理分为家庭和社区、机构护理两大类。每月护理成本按照失能轻度、中度和重度3个等级,前者的标准分别为632元、1264元、2528元,后者的标准分别为1400元、2472元、3880元。考虑到物价上涨、人力成本等因素,长期护理费用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年均增长率在6.8%—8.2%,对于普通家庭来说,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建议每人每月缴费40元,失能后按等级给予报销针对这一现状,市政协委员、南京财经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曹信邦教授提出,尽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按照个人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费,政府适当给予补贴,让失能老人能够得到有效的护理服务。曹信邦介绍说,根据预测,到2015年,我市将有11.13万失能老人,对应的长期护理总费用是22.77亿元。按照南京市2015年月人均工资水平3860元测算,其长期护理保险费率为1.04%,也就是每人每月缴费40元;到2030年,缴费127.83元就可以实现收支平衡。“相对于缴费率28%的养老保险、8%的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费率还是很低的。”
“老人失能后需要提供护理服务,费用支出前有一个专业的评定程序环节,按照轻度、中度、重度不同等级,从保险费用中提取款项给予报销,减轻失能老人及家属经济负担。”曹信邦说,可以借鉴台湾地区采取的政府承担大头、个人承担部分费用的模式。“我曾经去台湾考察过,2016年台湾将全面实行政府兜底政策,对失能老人护理费用,政府承担70%、个人承担30%。”目标通过社会保障方式解决老年护理费用难题曹信邦认为,长期护理社会保险开设得越早,初始成本会越小,开办的阻力及运营后所承受的压力也就相对较小。
“当前家庭护理功能的弱化使得许多失能老人只能住院或入住专业护理机构,不菲的护理费用给老年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迫切要求新的护理模式的出现。
因此,长期护理社会保险存在着巨大的需求空间。”市老龄办相关负责人说,建立长期护理社会保险制度,能有效减少失能老人长期占用医院床位以及过度医疗等现象,目前已经在青岛、上海等地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模式应以强制的社会性长期护理保险为主,同时鼓励并支持发展商业性护理保险,它为从社会保障方面解决老年护理难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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