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可通过5种方式领取非深圳的户籍参保人也可领
市社保局搭建失业登记与失业保险金申领“一站式”服务平台,下一步拟通过社保自助服务终端实现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待遇领取“一站式”服务,届时失业金可实现“5种选择、就近领取”。非深户参保人也可领失业金异地务工人员纳入失业保险参保和享受待遇范围后,参保人数持续攀升,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数从今年起也呈现几何级增长。
记者昨天从市社保局获悉,该局搭建失业登记与失业保险金申领“一站式”服务平台,下一步拟通过社保自助服务终端实现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待遇领取“一站式”服务,届时失业金可实现“5种选择、就近领取”。
非深户参保人也可领失业金据了解,我市新失业保险条例2013年1月1日开始施行,把异地务工人员首次纳入参保和享受待遇范围,规定用人单位的所有职工均纳入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对深圳户籍员工和异地务工人员等同对待。
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同时符合3个条件:一是在深圳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二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也就是非“自愿失业”;三是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即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因此,从今年1月1日起,非深户参保人也可领失业金。按照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照我市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1808元/月计算,为每月1446.4元。缴费年限满1年不足2年,可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缴费年限2至4年的,每满1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一站式”平台实现家门口申领异地务工人员纳入深圳失业保险参保和享受待遇范围后,参保人数持续攀升,目前参保人数已达900多万人,在全国各大城市位居第二。为了方便失业人员在“家门口”就近便利申领失业金,也减轻社保窗口的压力,市社保局依托劳动保障所及社区工作站等平台,打造高效便捷“一站式”失业金申领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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