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有望在全国率先实现全民医保新办法将出台
深圳有望在全国率先实现“全民医保”。昨天(5日),深圳市召开《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论证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管林根在会上透露,深圳正探索“全民医保”的“深圳模式”,其特点是多层次、广覆盖、待遇好,力争年内将750万人纳入医保体系,预计《办法》经过反复论证修改后,将于三个月内正式出台。
管林根介绍,目前深圳市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已达621万余人,定点医疗机构859家。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比较多,在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允许的前提下,可适当提高参保人医疗保险待遇。劳务工医疗保险已经运行良好,少儿医疗保险也即将开始实施,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而且,现行的《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有关医疗保险待遇、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定不够完善。因此,制定覆盖全市各个层次的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时机已经成熟。
此次医疗保险办法的修改主要是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减轻个人负担。将医疗保险所有的项目全部纳入本办法,深圳市将实行多层次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政府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生育医疗保险;扩充基本医疗保险的内容,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包括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劳务工医疗保险、少儿医疗保险4种医疗保险形式;政府建立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政府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按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4%提取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用于支付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昨天论证的《办法》还提出,将没有医疗保障的深圳市户籍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明确了以下人员应参加综合医疗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具有本市户籍,未在国内其他地方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具有本市户籍,18周岁以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其他人员;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的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员。这将使得深圳有望在全国率先实现社会医疗保险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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