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保单”现象背后的原

(1)高佣金是“地下保单”盛行的推动力。据了解,港、澳地区保险公司的代理人佣金通常超过80%,更有甚者,香港地区的一些保险机构寿险营销员的首年佣金可以达到100%,也就是第一年的保费收入全部作为佣金,而且,他们针对的客户一般是企业主或白领阶层,每一单的保费额度都很高,少的几万,多则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签的越多,提成也越大,收入颇丰。相反,我国内地保费佣金都是由保监会统一制定,首年仅为30%左右。高佣金诱使保险营销员将大批的内地客户转至港、澳地区,源源不断的保费收入也就“付之东流”了。
(2)境外保险公司险种丰富,价格低,投资回报率与保障程度都很高,具有很强的竞争力。自从我国连续八次降息以来,保险公司面临严重的利差损问题,加之我国保险公司投资渠道狭窄,投资收益率低,难以满足储蓄型保户的收益率要求。相比而言,境外保险公司凭借着雄厚的规模实力,全球化的投资战略,以及较低的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先进的精算技术,使得产品设计更为合理、多样,能以较低的保费提供给客户较高的保障需求和投资回报率。
绝大部分的“地下保单”就属于储蓄型的长期寿险,承诺的高额回报远远超出内地同类险种。相同保费情况下,投保港、澳地区保险公司的保险一般能获得相当于内地保险公司2倍多的回报。据介绍,香港地区一些保险公司在内地开展的期限在10--20年以上的寿险险种,以相当于人民币8万余元的保费,就承诺能投保额度高达10万美元的长期寿险,还许诺投保期间如发生意外身故,赔付额高达近百万美元,这就使“地下保单”具有极大的诱惑力。
(3)境外保险公司全球化的服务网络以及良好的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是内地保险公司不能企及的。设在港、澳地区的保险机构往往是那些全球化经营的集团公司或金融“大鳄”,经济实力雄厚,信誉卓著,服务体系完善,各项制度都比较健全。例如:全天候核赔服务以及各种医疗、健康咨询、紧急救助、合理安排就医等,使购买者无论身处何地,都能深切体会到公司的高效率和高质量的服务,体会到拥有保险保障的安全感。相比之下,我国内地保险公司大多以保费收人为目标,追求短期利益,忽视保险的服务和保障功能,使得保险市场信用缺失、公司偿付能力不足、投资绩效低,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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