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昨金明区启动
11月4日上午,金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这是我市城区首个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单位。作为国务院批准的河南省第三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将由国家财政全额支付城乡居民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让全辖区的市民、农民一起享有最基本的社会养老保障。据介绍,该项工作是对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重大变革,城乡居民养老问题由此实现从“养儿防老”向“社会养老”的根本性转变,实现市民、农民均能老有所养的目标。
此次启动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范围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从而实现了养老全覆盖。据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提供的资助构成。经办机构将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如果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将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将由金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待遇领取资格,于次月起按标准每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农村年满60周岁领取基础养老金者,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按照金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部署,在本月底前,将把辖区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人员今年7月至11月份的基础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位,2012年12月底前,辖区16周岁至59周岁人员参保率达到100%。
当日,该区召开了启动暨集中宣传大会。
金明区委书记张松文在会议中指出,目前金明区60岁以上居民达2.47万,占总人口的18%,其中农村老龄人员、城市无固定职业人员由于缺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支撑,基本生活没有保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了老有所养的目标,对城乡统筹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都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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